南昌市生殖医院国家药物/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简介

日期:2023-08-18  来源:南昌市生殖医院  浏览量:

  南昌市生殖医院国家药物/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以《赫尔辛基宣言》(2013)、《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为指导原则,并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约束。
 
  伦理委员会主要受理在院内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器械以及医疗新技术的临床试验,其职责是审核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等文件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以保护临床试验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并对此保护提供公众保证。
 
  伦理委员会在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以及医疗新技术的临床试验中起着保护受试者权益的不可代替的作用。
 
南昌市生殖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单位 专业/职业
1 杨 敏 主任委员 南昌市生殖医院 主任医师
2 陈 伊 副主任委员 南昌市生殖医院 副主任医师
3 李 莉 委员 南昌市生殖医院 会计书
4 徐 文 委员 南昌市生殖医院 计算机
5 杨博超 委员 江西国控启迪云计算有限公司 地区负责人
6 程 豪 委员 北京德和衡(南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
7 李竹青 委员 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
8 杨江琴 委员 南昌市生殖医院 护理
9 蒋祥龙 委员 南昌市生殖医院 生殖工程
10 周玉良 委员 南昌市生殖医院 科教科干事
11 王 安 委员 南昌市生殖医院 主治医师
12 徐 璐 委员 南昌市生殖医院 副主任医师
13 胡 山 委员 南昌市生殖医院 金融学
14 张端军 秘书 南昌市生殖医院 主治医师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伦理委员会秘书:张端军
 
  联系方式:(0791)83761610, 18279195101
 
  邮箱:4111088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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